|
关于征集“柘荣精神”表述语的通知 各乡(镇)党委、政府,县直各单位: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充分概况、展示和引领全县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,激励全县干部群众把精神凝聚到县委、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,在全县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,切实推进“两城”战略的实施,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越位与赶超,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“柘荣精神”表述语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征集要求 1、要彰显柘荣地域文化、历史传统、时代特征、发展定位和县情特色。既要传承柘荣历史,又要立足柘荣现实,更要引领柘荣未来。 2、要充分体现柘荣人民崭新的精神风貌、优秀品质以及科学的发展理念,使之成为激励全县人民热爱柘荣、建设柘荣、奉献柘荣的强大精神动力,成为可以付诸行动的价值取向。 3、要充分考虑群众的认可度和传播的广泛性。充分体现人文精神。内涵丰富,言简意赅,语言平实,便于记忆、传播和普及。(如福建精神为“爱国爱乡、海纳百川、乐善好施、敢拼会赢”;闽东精神为“滴水穿石、人一我十、力求先行”) 4、应征稿件要求8—16字,创意说明不超过300字。 二、征集时间 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2年元月16日止(信函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)。 三、征集方式 各乡镇、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征集活动,每个单位至少推荐1件作品参加。同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。来稿请寄送:福建省柘荣县委宣传部林琳收,并在信封右下角注明“‘柘荣精神’表述语征稿”字样。邮编:355300;联系电话(传真):2272290,2272289;电子邮箱:zrxcbbgs@163.com 四、有关要求 1、所有应征稿件必须打印或书写工整,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。投稿人请自留应征作品底稿,来稿不退还。电子稿和纸质稿均可(二者选一,不要重复投稿)。 2、应征稿件必须是原创作品,投稿人必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,否则后果自负。 3、应征稿件一旦入围,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县委、县政府。 4、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内容。 中共柘荣县委宣传部 2011年12月1日 |